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决策及批准情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企业名称 | 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预披露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生工业园区新型产业及轻工业区*区) | 法定代表人 | 张军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审计机构 | 无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转让方名称 |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尚待报请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正式信息披露,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