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东至县侯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产生的砂石料
更新时间 | 2024-10-1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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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侯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产生的砂石料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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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至县侯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产生的砂石料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东至县侯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目前工程已开工,计划于****年**月底完工,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除优先满足东至县侯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自用外的剩余砂石料,受让方不得干涉施工方使用工程施工自用的砂石料。 (*)意向受让方如需勘查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提交经转让方确认后的《现场勘查确认书》。 *、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书《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