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313号(现289号)营业房(第一次拍卖)...
更新时间 | 2024-09-3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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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号(现***号)营业房的
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 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号(现***号)营业房 | ||
标的所有权人 | 柴少延 | ||
产权证号 | 青铜峡房权证小坝字第********号 | ||
建筑面积㎡ | 竣工年代 | 设计用途 | 所在层 |
**.** | **** | 商业服务 | */* |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该拍卖标的现出租使用,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为****元/年,租金已支付。该拍卖标的无欠缴暖费,未缴纳****年度暖费。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
(*)标的位置:
该房屋坐落于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号(现***号)营业房,其*至为:东至青铜峡市气象局,南至朔方街,西至永庆路,北至永庆家园*区住宅区,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小坝步行街)*.*千米。
(*)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情况:该房屋主体为*幢*层混合结构住宅楼,于****建成,标的所在层数为*层,南北朝向,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现状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栋楼外墙部分贴文化石、部分刷涂料;入户门为钢框玻璃双开门、外带卷帘门,塑钢窗。室内*层地面铺*****×***** 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部分刷乳胶漆、部分石膏板吊顶/贴石膏线,层高*.*米;装修为普通装修。标的结构稳定,主体无沉降现象,室内水、暖、电设施齐全,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
土地基本情况:该房屋宗地地形、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达到宗地红线外“*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宗地红线内“*通*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宗地内“场地平整”。
(*)标的权属状况:
房屋权益状况: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青铜峡房权证小坝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柴少延,共有人:单独所有,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混合结构,总楼层为*层,位于第*层。
土地权益状况: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柴少延,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终止日期:****年**月**日止。
(*)他项权利状况:至价值时点,该房产已设定抵押权,权利人为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叶盛信用社。
(*)查封情况:截至价值时点,该房屋已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查封。
(*)标的现状:已查封,已抵押,现出租使用。
(*)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该拍卖标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拍卖标的范围
柴少延所属的位于青铜峡市小坝朔方街***号(现***号)商业用途房地产,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分摊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权益),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共用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不包括房屋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咨询和看房: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日**日*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未在期限内缴纳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正业通房司评报(****)第**号评估报告,标的评估价格以该评估报告相同房型,相同面积房型价格为参考。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拍卖咨询: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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