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北空管局首都机场增强探测系统工程微波辐射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
民航华北空管局首都机场增强探测系统工程微波辐射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 ,已由 无 批准 ( 无 ( 无 ) ),资金来源为 民航发展基金,其余部分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民航发展基金**%,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与范围: 微波辐射计系统*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供货要求。 招标暂估金额: *******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顺义 首都机场气象中心观测场 其它说明: 交货期:在****年**月**日前运至项目现场,并于****年*月**日前调试完毕,可进入试运行状态。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拟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授权书),*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品牌的同*型号设备只接受*家投标单位投标,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开具代理授权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相关的网页截图)。*.*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个微波辐射计在气象领域已有应用的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在线获取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其它说明: 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门办公区(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号) 其它说明: 无
其他公告内容 : 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 进行投标登记。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出具的唯*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注:凡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完成注册。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人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乙*号 联系人: 饶赛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号 联系人: 王晶、董宇豪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传真: 无 网址: ****://***.*********.***.**/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