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24-09-2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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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街**附*号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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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解放街**附*号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甘孜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系甘孜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所持有的部分商铺单宗转让,每宗商铺交易成功后由甘孜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转让标原承租户均不放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间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报名网站上进行报名申请,并采用场内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在挂牌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则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的水、电、气、物业费由转让方负责结清,交付后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租赁的,由原承租方自行承担)。*.若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涉及权证办理过户中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转让方承诺成交后,由其承担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义务。*.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竣工验收、涉诉情况、权利限制、占用情况、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物业管理费用收取、优先购买权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买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也不得为此由拒不按时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在产权过户后将交易标的移交给受让方。*.根据《民法典》“第*百***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规定,受让方需承诺:受让方*旦受让本次转让标的,应继续按照转让方与本次转让标的原承租户签订的《房屋(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租期等履行相关权利和责任,不得提前与本次转让标的原承租户解除《房屋(商铺)租赁合同》,并在转让标的受让后、且完成转让标的权属变更后与原承租户签订《房屋(商铺)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合同,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合同,由受让方与原承租户自行签订。合约到期后,是否续签相关事宜,由受让方与原承租户自行协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以及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商铺处置涉及的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