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红桥勘察[****]****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红桥区里巷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点提升改造及设备更新工程已由 天津市红桥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红政务审项建【****】*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红桥区里巷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点提升改造及设备更新工程,建设规模为*.*公里,该工程建设内容为对红桥区部分老旧小区内雨污混接与错接管道进行翻建、清淤,管径****-*****,管道总长度约*.*公里,同步进行道路恢复,同时更新各类污泥清理及吸污运输等排水设施养护设备及特种车辆共约**辆,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红桥区里巷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点提升改造及设备更新工程勘察,招标范围:该工程建设内容为对红桥区部分老旧小区内雨污混接与错接管道进行翻建、清淤,管径****-*****,管道总长度约*.*公里,同步进行道路恢复,勘察范围:完成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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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 名,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需为本单位人员,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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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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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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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提供以上资料(介绍信需包含领取人姓名、身份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投标报名确认单通过网络(邮箱:*********@**.***)方式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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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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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马林(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康华里**号楼邮政编码:******联系人:郭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周伟(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号楼*层邮政编码:******联系人:高老师电话:***********传 真:无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郭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康华里**号楼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赵培、王洪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