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方家庄镇*里港村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使用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里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里港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方家庄镇*里港村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在使用中,承租方应注意使用安全,确保机器运转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作业,严禁在没有安全检查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如机器出现故障等维修问题,必须到村集体进行备案,并履行相应手续方可进行。如擅自在危险情况下生产作业,由此产生的*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与村集体无关。*、出租期间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上的设备设施,不许随意拆除。出租到期之日,乙方应保证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能正常使用,并按时归还、停放至*里港村党群服务中心广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期间发生的*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特别提醒车辆驾驶操作人上岗前应自行投保意外险,没有保险,不能上岗。*、出租期间承租方不允许将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进行*次出租、抵押贷款,自走式玉米收获机闲置时,出租方应妥善保管,放置遮雨棚内,否则*经发现,村集体有权收回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的使用权并解除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租赁费不予退还,入村集体账户做收入。*、承租方应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租赁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定的卫生干净整洁,出租方对其起监督作用,若发现此类问题,立即制止并要求承租方进行整改。如若不听劝导,出租方视情况罚款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方需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承包押金。如承租方中途退包,此押金不退,用于补偿发包方经济损失归发包方作为收入使用。出租期满后,经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所租赁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设备验收合格后退回此押金。*、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日内缴纳租赁费,如逾期未能缴纳村集体另行发包,租赁押金*万元不予退回。**、成交方竞价保证金转为结算款。**、竞买成功方按《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出租用途:收割玉米等农业生产作业。**、承租方正常农业生产作业所需的燃油费、维修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设备出租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全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转出用途 | 收割玉米等农业生产作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里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里港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方家庄镇*里港村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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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在使用中,承租方应注意使用安全,确保机器运转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作业,严禁在没有安全检查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如机器出现故障等维修问题,必须到村集体进行备案,并履行相应手续方可进行。如擅自在危险情况下生产作业,由此产生的*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与村集体无关。*、出租期间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上的设备设施,不许随意拆除。出租到期之日,乙方应保证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能正常使用,并按时归还、停放至*里港村党群服务中心广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期间发生的*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特别提醒车辆驾驶操作人上岗前应自行投保意外险,没有保险,不能上岗。*、出租期间承租方不允许将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进行*次出租、抵押贷款,自走式玉米收获机闲置时,出租方应妥善保管,放置遮雨棚内,否则*经发现,村集体有权收回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的使用权并解除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租赁费不予退还,入村集体账户做收入。*、承租方应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租赁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定的卫生干净整洁,出租方对其起监督作用,若发现此类问题,立即制止并要求承租方进行整改。如若不听劝导,出租方视情况罚款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方需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承包押金。如承租方中途退包,此押金不退,用于补偿发包方经济损失归发包方作为收入使用。出租期满后,经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所租赁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设备验收合格后退回此押金。*、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日内缴纳租赁费,如逾期未能缴纳村集体另行发包,租赁押金*万元不予退回。**、成交方竞价保证金转为结算款。**、竞买成功方按《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出租用途:收割玉米等农业生产作业。**、承租方正常农业生产作业所需的燃油费、维修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设备出租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全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转出用途 | 收割玉米等农业生产作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