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勘察[****]****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福安大街***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已由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开投资备字【****】**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津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天津津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福安大街***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与地铁*号线福安大街站*出入口结建,主要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用房等。,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南门外大街与南开*纬路交口西南侧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福安大街 *** 保障房项目勘察,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南门外大街与南开*纬路交口西南侧,项目占地约****平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与地铁*号线福安大街站*出入口结建,拟建*层住宅。按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布置详细勘察工作量,组织对项目中建筑单体区域的地质进行勘察作业,绘制相关图纸并出具勘察报告,勘察成果达到满足拟建物结构设计要求,同时参与本项目分部分项、竣工等环节的验收工作并给出勘察单位意见。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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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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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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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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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 款规定的可直接将上述资料及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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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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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津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马屾(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马路*、**号名特购物中心*层*区****邮政编码:******联系人:谢莹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朱敢平(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号轨道集团大楼****邮政编码:******联系人:冯培、刘冰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津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谢莹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马路*、**号名特购物中心*层*区****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杨俏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_****@**.***.**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