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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09-1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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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已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公告部份: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大桥南至猎德大桥南的珠江南岸滨水段,实施改造广州塔广场滨水观景大台阶,提升国际媒体港、海心桥广场、黄埔涌西广场、有轨电车、猎德大桥等桥底环境品质。 | 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大桥南至猎德大桥南的珠江南岸滨水段,城市广场改造面积约为*****.**㎡,实施改造广州塔广场滨水观景大台阶,提升国际媒体港、海心桥广场、黄埔涌西广场、有轨电车、猎德大桥等桥底环境品质。 |
*、招标文件部份: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第*章中附表*《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 |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附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 优 | 良 | *般 | 差 | ||
*、施工组织设计(**分) | 施工总进度计划 | * | 工期比招标文件合同工期提前**天(含)以上,有保证措施,得*分。 | 工期比招标文件合同工期提前*-*天(含),有保证措施,得*分。 | 工期比招标文件合同工期提前*-*天(含),得*分。 |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分。 |
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 | * | 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重点难点、和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技术措施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的,得*分。 | 有较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重点难点、和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技术措施能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的,得*分。 | 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重点难点、和施工关键技术工艺*般,技术措施能基本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的,得*分。 |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分。 | |
施工质量目标 | * | 质量目标优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得*分。 | 质量目标优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争创市级优质工程,有质量保证措施良好的,得*分。 |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般的,得*分。 |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分。 |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 | 有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各项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得*分。 | 有较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各项保证措施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得*分。 | 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般,各项保证措施*般,得*分。 |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分。 | |
资源供应计划 | * | 有健全的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材料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得*分。 | 有较健全的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材料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得*分。 | 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般、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般、材料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般,得*分。 |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分。 | |
绿色施工措施 | * | 有健全的绿色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有详细机构框图),绿色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拟结合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采用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内),得*分。 | 有较健全的绿色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有机构框图),绿色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较好的,得*分。 | 绿色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般,绿色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般的,得*分。 |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分。 | |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分) | 技术负责人 | **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年或以上(含**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分;具有*年(含*年)至**年(不含**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分;*.须提供毕业证扫描件;*.技术负责人管理经验年限以毕业证(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颁发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
质量负责人 | * |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分;其它不得分;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年或以上(含**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分;具有*年(含*年)至**年(不含**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分。 注:(*)本项合计最多得*分;(*)须提供职称证和毕业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算;(*)质量负责人管理经验年限以毕业证(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颁发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
安全负责人 | * |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分;其它不得分;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年或以上(含**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分;具有*年(含*年)至**年(不含**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分。 注:(*)本项合计最多得*分;(*)须提供职称证和毕业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算;(*)安全负责人管理经验年限以毕业证(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颁发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
造价负责人 | * |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造价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分;具有造价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分;其它不得分;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级或以上造价师证书的,加*分,其它不得分; 注:(*)本项合计最多得*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算。(*)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号)取得的*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
现场答辩 |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派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现场答辩: *.答辩小组对本项目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的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分钟;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安全、工期及质量管理,对本项目施工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和应对措施。 表现优秀得**分,良好得*分,*般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答辩小组就本项目接受评标委员会提问并进行回答:表现优秀得*分,良好得*分,*般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投标人未参加现场答辩,以上两项均为*分。 | ||||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年*月的社保证明(如部分地区社保证明显示隔月缴费状态,则提供****年*月的社保证明),且须按相应要求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等,所有资料为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核发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兼任,且安全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专职安全员。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介绍及答辩;否则,不允许参与本项目介绍及答辩;②答辩进场顺序:按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到顺序各自抽取答辩顺序号,按答辩顺序号由小至大依次进场答辩。 | ||||||
*、企业资信(**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每项得*分,最高得**分。 | |||
企业工程获奖 | *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分,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分,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分。最高得*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 *. 国务院颁发的(不分等级)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等奖,得*分; *. 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等奖,得*分; *. 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等奖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不分等级),得*分; *.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 ||||
第*方评价 | * | 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纳税信用评价: *.*级纳税人,得*分; *.*级纳税人,得*分; *.*级纳税人,得*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最多得*分,按投标人获得过的纳税信用评价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得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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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须承担施工部分内容)。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文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所提供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无提交上述扫描件的不计分。
*、工程奖项:
(*)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的是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省、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工程质量奖项不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同*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只计算市政公用工程获奖情况,其他非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如房屋建筑、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如为联合体承建的,联合休主办方或联合体成员均可计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评审申请材料或批复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获奖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子分公司均不计算在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法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扫描件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企业工程研发能力:
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指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等科学技术类奖项: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同*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次得分。同*科技成果获得不同发证机构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按其获得的最高级别只计*次得分。
*、纳税信用等级:
*级纳税人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如有)以及省级或以上税务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址(****://***.********.***.**/),各省税务局官网址为当地的网址为准)】关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时间以省级或以上税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其他等级的投标人需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除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能力可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外,评分表内其他评分项目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
*、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位小数,第*位小数*舍*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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