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吉林省内高速公路***个广告牌经营权分*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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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位于吉林省内高速公路***个广告牌经营权分*出租项目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详见标的明细 详见网址: *****://***.******.***/*********/#/?**=******************************** |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第***号挂牌价(万元):*.**万元保证金(万元):*万元竞价开始时间:****-**-** **:**:**竞价结束时间:****-**-** **:**:**限时报价时间:****-**-** **:**:**最小加价幅度:*.**万元报价周期:**秒规格型号:双面单立柱 **x***成新率(%):数量:*标的展示开始时间:标的展示结束时间:标的展示地点:---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详见标的明细标的展示时间:标的展示期间自行勘察标的展示地点:详见标的明细重大事项披露:*、标的简介: 位于吉林省内高速公路***个广告牌经营权分*出租项目,目前为闲置状态。具体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出租后的用途: 仅用于承租方发布广告信息,发布信息中禁止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不得发布的内容。 *、租赁年限、租金及租金增长幅度及交纳方式: (*)租赁期限:标的*-**为半年。标的**-***为*-*年(成交后,承租方可针对租赁期限与出租方进行协商,租赁期限为*年或*年)。 (*)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标的明细》。 (*)租金的交纳方式:标的*-**按半年支付。标的**-***按年支付(金额超过**万元的,按季度支付)。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在*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中心支付服务费及半年、首年或首季度租金,其余租金支付方式详见《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 (*)交付期限、起租日:成交价款结清后,承租方需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交付日即为起租日。 *、承租方需满足的条件: (*)广告牌租赁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因上述事情产生的*切法律后果,并按年租金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广告牌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自行负责画面制作及更换,并保证广告牌画布完好无安全隐患,涉及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需彻底拆除所有画面(如底层有出租方招商画面须确保完好),并将产生垃圾及时运走,不得放置现场。承租方须在广告发布前自行到所属路段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报审高速公路广告牌画面内容和表现形式,并将设计画面发送至邮箱(******@***.***)进行备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高速公路品牌形象要求或超出自身业务范围的,禁止发布。承租方须办理所属路段涉路施工许可方可更换画面,如因未办理审批手续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拆除画面,相应处罚或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保证**小时值班电话畅通,出租方拨打*次未接通,或接到应急通知*小时内未进行维修的,由出租方维修,费用及*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应对广告牌画面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次,以确保使用期间广告牌的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翻新、更换、加固,确保其安全完好。*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除按年支付出租方租金外,还需向出租方按年租金成交价格的**%(以万元为单位,*舍*入保留两位小数)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果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需要承租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出租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于扣款发生后*日内无条件即时补足履约保证金,标的租赁到期后,经出租方认定承租方无违约、无赔偿等情况发生,出租方将于*个工作日内对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进行无息返还。 (*)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内,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例如:由于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政策等原因,导致租赁标的拆除、占用等情况,出租方将剩余租金无息返还承租方。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承租方发生的例如维修、维护等各类相关费用。 (*)租赁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及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租标的,即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承租方前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承租方。若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出租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权利。 (*)其它注意事项可参照《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本租赁项目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切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次广告牌经营权出租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 (*)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为承租方开具租金发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出租方式:分*公告期/报名时间:****-**-** **:**:**至****-**-**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付款支付方式:*次性付款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拒绝承租或拒付剩余出租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年租金成交金额***万元以下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金额***万元(含***万元)—***万元之间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金额***万元以上(含***万元)的,按年租金成交额的*%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上述收费方式采取差额累计。承租方资格条件:法人单位报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租赁保证金设置:*、交纳数额:详见《标的明细》 *、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由公司账户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 **:**:**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吉林*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行号:************。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其他信息 --- 网址:***.******.***地址:长春市超达路***号(南*环,邮政物流西侧)项目咨询电话:****-********联系人:李先生报名登记电话:****-********联系人:冯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