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白各庄村村南**.**亩场院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全市统*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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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白各庄村村南**.**亩场院出租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白各庄村村南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证载用途: |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拟出让用途: | 医疗用地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其中包括菜地*亩,租金为***元/亩/年,合计****元/年;地上已有建筑物土地**.**亩,租金****元/亩/年,合计******元/年,租金每*年递增*%,另有税金首年*****.**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并提交农交所。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租赁用途:医疗用地; *、所在地块现状:水浇地、医疗卫生用地;所在地块分区规划:生态混合区。 *、*至:东至:白各庄大马路;西至:静宇娴风院墙;南至:混凝土搅拌站;北至:停车场。 *、目前房屋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让,新合同签订日期为原合同终止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让,由出让方于**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如果非原承租方受让本项目,则由新承租委托*方(既出让方,原承租方,新承租方)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原承租方地上物的评估报告。新承租方按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补偿原承租方。原承租方所有的地上物,归新承租方所有。 *、地上物后期结合非保留村*并整改,如遇拆迁腾退,补偿归受让方所有。 *、整体出租,不单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