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交易公告】废石(岩石)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09-1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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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废石量 (**) | 起拍价格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备注 |
* | 废石(岩石)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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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标的转让方: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评估情况:经 山东卓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鲁卓德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 年 ** 月 **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万元。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交易方式
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交易须知
(*)公告时间:****年*月**日*时 **分至 ****年**月**日**时**分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 **分至 ****年**月** 日**时**分止。
(*)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认证平台(****://***.**********.***.**/*********/*****/**********),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意向竞买人登*“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年**月**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拍卖时间:****年**月**日 * 时**分。
(*)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报价规则
(*)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
(*)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意向竞买人报价*经报出,不得撤回。
(*)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买受人和权益方必须在****年**月**日**时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买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买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向权益方申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由权益方在省平台提交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自行查验,竞买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标的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由此造成的*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数量以评估报告为依据,严禁超挖多运。成交后标的的装卸、提取、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买受人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资质条件:报名需以公司形式报名,经营范围:(*)建筑用石加工资质。(*)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需同时满足)
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机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指定邮箱,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邮箱:******@***.***
*、标的废石量为****万立方米,每清运***万立方米,付款*次。每清运到***万立方米时需要支付剩余废石量成交款,按***万立方米支付。
*、竞买人需要设置废石存储场地,规划废石存储地应设置在矿区送达至存储场地。储存场地需位于多铜公司废石出料口周边*公里左右。
*、办理废石储存场地用地手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林草地用地手续,竞买人需要在拍卖成交后*个月内办理完成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方可取得拍卖标的,逾期视为违约,取消成交结果,保证金不予退还。
*、为满足出石量,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该投入必要的机器设备,人员投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预留清运保证金***万元,待清运完毕并经委托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拍卖公司将清运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不计息),如在清运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清运,清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终止。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废石销售合同》。具体内容与各项条款以合同为准。
**、买受人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清运保证金存入拍卖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如逾期缴款,拍卖人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不提供标的物的交易发票。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要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请联系线下拍卖企业咨询。
*、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逾期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
*.在被明确为买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
李先生 联系电话:****-*******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业务受理电话****-********
(上午*:**-**:**,下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