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航天科工空间工程网络技术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号*幢***室) | 法定代表人 | 林艳华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航天科工空间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 |
众诚千帆(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航天科工空间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学林路特*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邹广宝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研究院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航天科工空间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航天科工空间工程网络技术发展(杭州)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航天科工空间工程网络技术发展(杭州)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信息发布期满,若只产生*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信息发布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只产生*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在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竞买资格;如成为受让方的,有权取消其受让方资格,并且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交易所应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要求的情形。*、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本方已知悉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本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的文件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同意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本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同意在本项目交易完成后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变更后的新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航天科工”字样,新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