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华安路11号建工城地下室地下一层B109...
更新时间 | 2024-09-0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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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公 示
本院拟于****年**月*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华安路**号建工城地下室地下*层******车位。
经网络询价,京东大数据询价结果为人民币******.**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结果为人民币******.**元、中国工商银行融*购电商平台询价结果为人民币******.**元,均价为******.**元。第*次拍卖保留价按降价**%取整为人民币******.**元。本院已于****年*月**日对上述事宜进行公示。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户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华安路**号建工城地下室地下*层******车位进行网络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华安路**号建工城地下室地下*层******车位
*、标的简介:*、拍卖标的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华安路**号建工城地下室地下*层******。该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房屋预告权利人:林军;不动产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车位;登记时间:****年**月**日。 车库内照明设施齐全。
特别提醒:该车位按现状拍卖,买受人按照车位的权利现状取得车位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车位现状:(*)该车位目前无人使用。本院按房屋现状进行移交,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该房屋截止****年*月**日欠缴汽车车位服务费约****元(注:该房屋如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概不负责处理)。
*、该标的抵押情况如下:无抵押登记。
*、该标的查封情况如下:(*)****年*月**日已被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桂****执****号。
《南宁市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查档时间为:****年*月**日。
*、起拍价:******.**元,加价幅度:****.**元/次,拍卖保证金:*****.**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日向本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有两人以上共同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期间(截止时间:网络竞价开始前*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相应材料(如共同竞买申请书、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人以上(含*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详见附表:
纳税义务人 | 征收方式 | 计税价格 | 税种 | 税率 | 备注 | |
转让方 (被拍卖方) | * | 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差额征收 | 增值税 | *% | ****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减半征收 |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 | ||||
教育费附加 |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 | |||||
土地增值税 | 增值额**级超率累进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 |||||
个人所得税 | **%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 | ||||
* | 不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 增值税 | *% |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 | ||||
教育费附加 |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 | |||||
土地增值税 | *% | |||||
个人所得税 | *%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 |
| |||
受让方 (买受人 | —— | 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 契税 |
| *% |
|
成交价 | 印花税 |
| *.**% | ****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减半征收 |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明确缴纳义务人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切费用(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向物业了解相关欠费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切费用(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向物业了解相关欠费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能( )/否(√ )。
**、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是指在同等价格上有优先于其他竞买人买受的特定权利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期间(截止时间:网络竞价开始前*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网拍技术服务、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工作已委托柳州市鸿源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电话****-*******,手机号:***********乔先生。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联系电话:***********陈恩旭
法院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华润路*号
本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