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韩文华、王玉玲所有的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更新时间 | 2024-08-2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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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韩文华与王玉玲所有的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季花城*区*号楼*单元***室房屋*套(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层,所在层*层。房屋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该房屋为南北朝向。
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房屋现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拍卖、变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工本费、水利基金费、房屋维修基金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如按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确定参考价拍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按商品房确定参考价拍卖的,其增值收益或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承担。添建物拆除或不能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暖、燃气、物业费、车库、车位管理费等欠费情况,本次拍卖不做调整。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定是否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日内即****年**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巴彦淖尔丰河路支行;账号:*******************;行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网络询价报告
辅助拍卖机构名称:内蒙古德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电话:***********
工作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