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石板台村大安粮食加工厂***平方米房屋及***平方米院落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全市统*项目编号
********************
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石板台村大安粮食加工厂***平方米房屋及***平方米院落出租 |
细分类别: | 生产厂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石板台村大安粮食加工厂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农副产品加工 |
附属设施: | 冷库、不锈钢消毒柜*台、灌装/装填容器机械*台、收获后处理机械*台、茶叶微波杀青生产线用机械设备*套、不锈钢定制桶*个、沙发*套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拟出让用途: | 农副产品加工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 首年租金为*****元,之后每年租金不低于*万元(含冷库、不锈钢消毒柜*台、灌装/装填容器机械*台、收获后处理机械*台、茶叶微波杀青生产线用机械设备*套、不锈钢定制桶*个、沙发*套)。 *. 租金每*年递增*%。 *. 租金年付,上付款,支付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受让方须为注册地在北京市房山区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 *. 经营范围须包含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 该项目出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院落面积为***平方米,占地总面积为***平方米。 *. 坐落位置: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石板台村大安粮食加工厂。 *. 本项目此次出租的房屋为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标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村民宅基地,土地规划为限制建设区,租赁用途为农副产品加工。 *. 相关材料中已明确本项目起租日期为****年*月*日,该项目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选择受让方。如果通过公开交易后,原使用方确定为受让方,由原使用方交纳自****年*月*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的租金;如原使用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由我村集体向原承租方收取****年*月*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租金。若非原使用方成功受让,由村集体**日内负责清退现有使用方并保证项目地块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村集体全部承担。 *. 本村此次出租的房屋为现状出租,村集体不在进行任何投资建设,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及踏勘,水费、电费、卫生费、取暖费等其他费用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租赁期内不得在租赁物*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转包或转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质押所承包(租)土地及资产,也不得利用所承包(租)土地及资产进行融资。 *. 在合同期内,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土地,如遇规划调整,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自动腾退土地并自行清理地上物,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