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意向受让方*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交易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交易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进行*交易系统报名时须上传“受让申请书”及“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前须向转让方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完成交易后*个月内,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规划用途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和保证金,并按违约无条件收回房产,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包含所有装修、办理证件等转让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未发生上述情形,转让方无息退还受让方履约保证金。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价款转付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标的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如标的房产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