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黑龙江明嘉透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角头道街*号) | 法定代表人 | 徐伟力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汽轮机主、辅机;电站辅机及配件;粮油、化工、医药工业设备,制造、销售。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哈尔滨透平集团公司 | **.******* |
自然人 | **.******* |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 |
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 | *.******* |
黑龙江龙华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 |
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 *.******* |
黑龙江省轻工对外贸易总公司 | *.******* |
哈尔滨龙科国际贸易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公司未提供****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出自****年**月**日财务报表,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高科技生产基地*号楼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邱希亮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持有股份数(万股) | ***.****** | 拟转让股份数(万股)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下达汽轮机公司挂牌转让明嘉公司股权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黑龙江明嘉透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我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我方承诺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