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姚大东路1号码头及配套堆场出租公告(第二次)出自于: 发布日期...
更新时间 | 2024-08-0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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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 | 扬州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姚大东路*号码头及配套堆场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迟,最多延迟*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 | |||||||
标的名称(坐落) |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姚大东路*号码头及配套堆场(第*次)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 平方米 | ||||||
挂牌价 | ***.*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 年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首年租金 | ||||||
竞价时间 | ****-**-** **:**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出租年限为*年,租金前*年不变,第*年、第*年逐年增长*%; *.挂牌价为含税价(含税*%); *.码头*号吊机及周边场地、岸线用于出租方粮食业务装卸使用,在没有粮食装卸业务、机位使用空余的情况下,可以视情况给承租方使用; *.租金*年结算*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年到期(以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开始日期为起算点,**个月为*年,依此类推)的前*个月预交给出租方。 | ||||||||
交易条件 | *、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责任、用工责任、营业过程中所涉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且承租方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条例规定。 *、承租方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资产转租、分租、转借、联营、对外抵押等,视为违约,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向承租方主张违约责任,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在码头经营许可范围内合法经营,现有码头的经营许可范围如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从事货物装卸(粮食);承租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禁止性约定:承租方不得经营具有环境污染性的散货(包括但不限于黄沙、水泥、化工、石子、石灰、煤炭等)。 *、如承租方将租赁资产用于非法活动、超出码头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或违反上述禁止性约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在粮食业务装卸期间,承租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其经营的可能污染粮食的散物进行封闭、隔离等相关措施,因承租方责任造成出租方粮食污染、粮食业务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因自身经营而导致的码头周边相关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周边村民、周边单位、船民等)摩擦、矛盾问题。 *、承租场地仅作为码头经营;承租方不得更改场地结构;如需变更经营范围,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码头的技术改造、电力改造、安全等方面由承租方自行测算并承担所有费用,出租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码头经营许可证变更完成后合法经营(不得经营上述条款中禁止性约定的货物);如有违反,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向承租方主张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场地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场地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 **、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周边道路、设施等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 **、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码头,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归还码头,并办理相关证照的归还手续,若未按期办理归还手续,承租方需承担出租方资产无法使用的损失,扣除**%履约保证金。码头场地内设备设施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承租方可拆除自行投入改造的移动类机械设备,不可移动性建设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码头毁损,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意向承租方可以至扬州市粮油购销有限出租方码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详细了解码头场地现状、经营许可政策等。 **、承租方自行承担工商、税务、卫生、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相关经营费用,并谨慎做好资产的消防、治安、安全、卫生、环境管理工作,杜绝*切事故隐患。 **、正式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额外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按首年租金标准缴纳,合同期满并按约履行后返还。 **、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码头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好检查及整改工作。 **、最终解释权为出租方(扬州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所有。 **、本公告租赁合同是出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租赁合同条款,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后参与报名。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否则交易中心或出租方都可以无条件取消意向承租方的资格,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的,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资金来源合法。 *.承租期间按照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租金,不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或分租。 *.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按合同要求归还租赁标的物,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旦报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出租标的*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同意和接受出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我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报名或注册时提交的电话号码、地址是有效的联系方式,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产权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请至中心网站下方“下载专区”自行下载)配置电子设备、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完成后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受托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式 | 缴纳方式 | 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账号:***************************。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并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保证金缴纳码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看)注意:有下列情况之*的,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未能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的;*.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时未备注缴纳码或缴纳码备注错误的;*.意向承租方未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 |||||||
处置方式 | *、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约的;(*)提供虚假材料的;(*)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 ||||||||
特别告知 | *.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响应方操作手册等,全面了解承租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若不符合条件报名,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行为。*.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提前登录交易系统,因意向承租方电子设备问题、网络异常等自身因素影响报价或错过竞价时间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切责任。*.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涉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人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曾天翔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保证金查询电话 |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号*号楼****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