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宝坻区方家庄镇老鸦台村约23亩坑塘经营权
更新时间 | 2024-07-1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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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发布区域 | 方家庄镇/老鸦台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老鸦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老鸦台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方家庄镇老鸦台村约**亩坑塘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所承包坑塘只能用于养鱼或养殖其它水产品及发展垂钓园(建议)。不允许植树、种树苗、非法取土等其他用途,周边不能建永久性建筑,如违反规定,发包方有权收回坑塘。 *、承包方不得改变其用途,如政策不允许搞商业,损失承包方承担。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水源和电源道路。 *、在承包期内,本合同不许抵押贷款用,中途不得擅自转包转让,如发生抵押贷款,转包转让情况承包合同自动解除。 *、在承包期内,坑塘不得有漂浮物、垃圾、浮萍,承包方务必保证坑塘整洁卫生。 *、承包期内,承包方需加固坑塘周围护栏,防止出现溺水问题。如因防护不当出现溺水问题,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鱼池在承包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鱼池被征收后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按剩余承包鱼池面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 *、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原貌,否则所有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在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交纳承包押金****元。如承包方中途退包,此押金不退,用于补偿发包方经济损失归发包方作为收入使用。承包期满后,经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所承包的鱼塘及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后退回此押金。 **、意向竞价人承诺,在鱼池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鱼池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鱼池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鱼池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竞价结束后,成交者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结算款,并于*日内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逾期不签或中途反悔者,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发包方重新组织竞价。 **、如有交易服务费,竞买成功方按《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缴纳竞价服务费。 **、两个坑塘紧邻、共同对外发包。水电路俱全。适合发展垂钓园(建议)。 承包户需同意村民在周边及长廊进行游玩。坑塘西侧污水处理站以东、以北作为坑塘配套停车场用地。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用于养鱼或养殖其它水产品及发展垂钓园(建议)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