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机器设备【5台场桥】
更新时间 | 2024-07-0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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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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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标的名称 |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机器设备【*台场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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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 天津滨海新区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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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内容 | *、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转让方承诺该标的资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对外租借、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 *、该项目挂牌价为含税价,考虑交易时所涉及的其他相关税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由买方自行装运,并承担装车、运输以及后续处理等费用,未包含设备在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拆除、运输及清理等费用。 *、受让方需在转让方指导下,进行施工前作业范围内的断水、断电、断气、断网等工作,符合条件后才可施工;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资产所在单位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资产所在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资产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聘请有拆除资质的专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尽到安全施工义务,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导致的*切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要求运输、装卸,提货车辆须有相应遮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及飘洒;对提货车辆以及物资运出有特殊要求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责任担保,同时受让方承担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过程中发生的*切费用,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受让方须向转让方缴纳该项目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拾*万元整)。用于施工中受让方违规施工罚款,安全施工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项目施工结束时本风险抵押金将视施工安全情况予以退还相应金额,如施工中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本风险抵押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时,受让方须及时支付全部费用。 |
标的描述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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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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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号开利大厦***室(存在多址信息)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孙凯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数据处理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 | |||||||||
批准单位 | 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实施*台场桥处置项目启动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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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付清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该项目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资产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查,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 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符合拆除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 (*)意向受让方自行或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和危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置本项目中出现的*切危废物,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不负责危废的处置,不承担任何费用。最终受让方对于本项目危废物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危废物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向转让方提供本项目所有危废处理的文件资料。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委托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置本项目中出现的*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不负责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置,不承担任何费用。最终受让方对于本项目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危废物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向转让方提供本项目所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文件资料。 (危废处理资质和危废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及经营许可证应在现场踏勘时*并提供。) (*)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环保协议》,且于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帐户; (*)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所有意向受让方均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供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上述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现场踏勘确认函》等材料。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切交易风险。 *、若在挂牌期满时只征集到*家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其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未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交易保证金。 *、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环保协议》,且于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帐户。并将风险抵押金在合同签署之前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施工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无息原路退还风险抵押金。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或网络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环保协议》的; (*)最终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环保协议》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帐户的; *、本次产权交易产生的双方全部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标的资产拆除、移交涉及的*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拆除、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受让方须自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收到合同款项之时起,*台场桥产权为受让方所有。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