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图片 其他 | 名称 | 中机华港(长春)机动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闲置资产 |
计量单位 | | 所在地 | 详见资产清单 |
型号 | | 数量 | |
转让方名称 | 中机华港(长春)机动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 总经理办公会〔****〕决第*号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次性原额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 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对如下内容进行承诺:(*)本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中所述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包括地上及地下部分),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本方同意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我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本方同意如本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所基础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本方承诺将于《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 作,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本方承诺应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本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本方承担。(*)本方同意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本方承担。如因本方原因造成转让方、本方或其他任何第*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本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本方承诺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 的清运。清运时由本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本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地面恢复原状。(*)本方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向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并在实物资产交 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此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踏勘安排 | 标的信息披露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如需到实地查看资产现状, 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由转让方统*组织且需提前电话预约。预约联系人:李仁君 联系方式:*********** 踏勘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长白公路****号中机(长春)物流科技园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本项目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 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 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资产质量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标的资产使用状况为闲置,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中第*项资产位于地下。*、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保证事项 | 保证事项: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处置方式 | 处置方法:*)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其他 |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 |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