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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涉案报废车辆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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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重庆市招标
更新时间 2024-07-03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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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涉案报废车辆*批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罚没涉案报废车辆*批

标的系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罚没的涉案报废车辆*批,存放于重庆市黔江区看守所。标的包含*辆小型普通客车、*辆微型载客汽车,明细详见*《罚没涉案报废车辆*批明细表》。标的评估值*.**** 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 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本项目挂牌期自[*********]起至[*******]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止。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若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或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证书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详细查阅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厂牌型号、车辆类型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详见*-《资产交易合同》)及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在本公告约定的时限内与转让方按公告的合同模板签订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

*、转让方负责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且同意无需受让方另行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由重庆联交所直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接收、拆解、转移、搬迁、装卸、运输等工作,逾期造成的*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及移交后产生的*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保管、拆解、转移、搬迁、装卸、运输、安全(含对第*方的损害)、环保责任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受让方须自行对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并承担相关费用,处置完成后向转让方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车辆拆解及相关*件使用或出售时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出具增值税发票和非税收入缴款书,受让方若需增值税发票,须自行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并缴纳相关税费。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标的按现状移交,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若标的现状与公告和资料记载内容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备查资料:《价格鉴证报告书》《资产交易合同》。

罚没涉案报废车辆*批

标的系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罚没的涉案报废车辆*批,存放于重庆市黔江区看守所。标的包含*辆小型普通客车、*辆微型载客汽车,明细详见*《罚没涉案报废车辆*批明细表》。标的评估值*.**** 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 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本项目挂牌期自[*********]起至[*******]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止。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若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或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证书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详细查阅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厂牌型号、车辆类型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详见*-《资产交易合同》)及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在本公告约定的时限内与转让方按公告的合同模板签订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

*、转让方负责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且同意无需受让方另行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由重庆联交所直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接收、拆解、转移、搬迁、装卸、运输等工作,逾期造成的*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及移交后产生的*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保管、拆解、转移、搬迁、装卸、运输、安全(含对第*方的损害)、环保责任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受让方须自行对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并承担相关费用,处置完成后向转让方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车辆拆解及相关*件使用或出售时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出具增值税发票和非税收入缴款书,受让方若需增值税发票,须自行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并缴纳相关税费。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标的按现状移交,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若标的现状与公告和资料记载内容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备查资料:《价格鉴证报告书》《资产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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