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关于中宁县城西街医药公司1号楼2层1(现为宁安西街74号)...
更新时间 | 2024-06-2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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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关于中宁县城西街医药公司*号楼*层*(现为宁安西街**号)(商业房)(*拍)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中宁县城西街医药公司*号楼*层*(现为宁安西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元(商业房);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结构 | 用途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竣工年代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宁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房权证中宁房证字第**********号 | 混合 | 商业服务 | *-*/* | ***.** | ****年 | **** | ******* |
备注:本次拍卖结果未扣除因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而补缴的土地出让金。该房地产在拍卖(或变卖)后,应根据中宁县自然资源局的相关规定,从拍卖(或变卖)价款中扣除其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特提请买受人注意。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垫付。 |
注:该标的已查封,已抵押(系本案抵押物)。该标的现经营“梅子家常菜”。本次标的挂拍照片仅为部分照片,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房屋照片请以实际情况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标的基本情况请竞买人以实地看样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该标的目前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摊手续,其土地使用权人、使用权面积、地类(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等土地权利状况不详,目前其实际用途为商服用地;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标的中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该标的分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地类(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终止日期为****年**月**日止。
*、由于委托人提供的该标的《房屋所权证》《中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均未显示该标的竣工年代,根据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并向*方当事人了解,该标的竣工年代为****年,经主办法官及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本次评估其竣工年代以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为准。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标的《房屋所有权证》显示,该标的房屋坐落为中宁县城西街医药公司,设计用途为综合;但根据其提供的《中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该标的房屋坐落为中宁县城西街医药公司*号楼*层*,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经主办法官及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该标的房屋坐落、用途均以《中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为准。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标的《房屋所有权证》显示,该标的房屋设计用途为综合,但根据其提供的估价对象的《中宁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其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根据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该标的房屋现状用途为商业,地类(用途)实际为商服用地,该标的房屋用途、实际用途与土地用途与不*致。根据土地现状利用分类、周边类似房屋利用情况及该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本次拍卖以其实际用途(商服用地)为最高最佳利用方式,并以此为前提进行拍卖。
租赁情况: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支付至****年*月**日,年租金**万元。
优先购买权人为房租承租人:李忠梅。
*、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人或*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前期请自行查证、自行了解、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户口迁入、原产权人的户口迁出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查证处理。
*、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于****年*月*日前缴纳至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户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账号:*******************);*、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曹法官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拍卖咨询: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张女士***********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