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海南信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9%股权
更新时间 | 2024-06-1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
拟转让比例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万宁市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凯电话: ********/部门负责人: 耿鹏电话: ******** |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信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海南信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海南信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条、第*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高明军 |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旅游、农业、高科技产业、海洋生物、宾馆(筹)、酒店(筹)、高尔夫球场、文化、广告项目的投资、开发与经营、教育科研开发、实业投资、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购并与重组、企业形象策划及财务咨询、投资咨询、物业管理(筹)、建材、装饰材料、旅游用品、农副土特产品生产与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屋的销售(暂无经营)与租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国家允许的经营项目。(*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
||||||||||||||||||||||||||
主要财务指标 | |||||||||||||||||||||||||||
|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情况说明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项目 |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如下材料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天津产权的有关备查文件:(*)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保密承诺书》原件(领取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披露期间不低于【***】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意向受让方不得进行复印、拍照或通过其他影像方式对备查文件进行留存,天津产权亦不向意向受让方提供任何电子形式的备查文件。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项特别事项说明,关于标的企业的涉诉、土地、房屋等相关信息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具体内容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
---|---|---|---|---|---|---|---|---|---|---|---|---|---|---|---|---|---|---|---|---|---|---|---|---|---|---|---|---|---|---|---|---|---|---|---|---|---|---|---|---|---|---|---|---|---|---|---|---|---|---|---|---|---|---|---|---|---|---|---|---|---|---|---|---|---|---|---|---|---|---|---|---|---|---|---|
基本情况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交易条件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