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水利水电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安顺润硕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年**月**日 **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废标。经济标评审部分中,电脑投标报价无法生成,专家计算分无法填写。无法继续评审。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安顺市西秀区水利水电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顺润硕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