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号创新园创业大厦*座*楼) | 法定代表人 | 孙婷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风险投资、证券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高新技术科研成果转让;委托资产管理;各种工业、科研、办公设备的租赁、回购;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甘肃省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
玉门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 |
甘肃森威投资有限公司 | **.******* |
白银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西北永新置业有限公司 | *.******* |
兰州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 *.******* |
兰州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甘肃勤丰会计师事务所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为捆绑转让,转让底价为****.******万元,其中转让方玉门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万元;转让方白银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万元。若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玉门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和白银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的比例进行分配。*.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北交所备查文件或开展尽职调查。*.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兰执字第***号], 解除被执行人甘肃森威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资格。根据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甘****民初*****号],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兰州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不享有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力。截止本项目正式信息披露前,标的企业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依据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第***号):根据****年**月**日出具的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第*次股东会决议),公司因经营需要,将注册资本由**,***.**万元减至*,***.**万元。经评估人员现场核实,公司减资事项已通过股东会决议,未进行工商变更。”*.结合上述披露事项“*”“*”条相关情况,转让方玉门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对应股权出资****万元)实际持股比例为**.**%,转让方白银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应股权出资****万元)实际持股比例为**.*%。*.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转让方名称 | 玉门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刘战君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对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处置的批复 |
转让方名称 | 白银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电力路*号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孙庆洲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日期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 决议文件名称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家及*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股权转让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转让标的。(*)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我方已知悉标的企业原股东甘肃森威投资有限公司和兰州新创投资有限公司已经法院判决确认解除股东资格,且标的企业已通过股东会决议将上述两家股东所持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处理。玉门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本次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对应股权出资****万元)现已实际上升为**.**%,白银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对应股权出资****万元)现已实际上升为**.*%。本次转让价格以实际持股比例计算。我方同意后续配合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出具股东会决议等)。*、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瑕疵及风险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