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高地片区那花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 | 2024-06-1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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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高地片区那花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标的物界定:
具体范围:茂名市**公司名下位于电白区高地片区那花小区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特许经营权及相关的债权债务;
土地总面积:*****.**平方米;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权人:茂名市**公司。
*、土地登记状况
土地权属来源及其变革:宗地通过合法方式出让,根据委托估价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茂名市**公司于****年*月**日由茂名市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而来,并已办理取得产权证,产权证号为粤(****)茂名市不动产权第*******号。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粤(****)茂名市不动产权第*******号),标的物的土地登记状况为:
土地使用权人:茂名市**公司
座落:电白区高地片区那花小区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不动产单元号:****** ****** ******* *********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出让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面积:*****.**平方米
使用期限:城镇住宅用地:****-**-**起****-**-**止;其他商服用地:****-**-**起****-**-**止
附记: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平方米,其他商服用地****.**平方米。
宗地*至:东至南海大道,南至海鸥路,西至茂名市**公司用地,北至那花村。
《茂名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受理编号:****************)记载内容:
权利人:茂名市**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产权类型:土地产权
权利类型:出让 权属状态:现势
坐落:电白区高地片区那花小区
产权证号:粤(****)茂名市不动产权第*******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登记时间:****年*月**日
限制及其他等状态:※抵押情况:抵押权人:**公司;抵押人:茂名市**公司;抵押类型:产权抵押;抵押方式:*般抵押;抵押期限:****-**-**至****-**-**;债权数额:*****万元;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是;登记证明号:粤(****)茂名市不动产证明第*******号;登记时间:****-**-**;附记:——。※查封情况:另有多家单位申请轮候查封(略);※异议情况:无异议。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茂新城规地字第[****]***号)记载内容:
用地单位:茂名市**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地块
用地位置:水东湾新城高地片区那花小区
用地性质:商住综合用地(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以上)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米
*、土地权利状况:
(*)土地权属
根据委托方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粤(****)茂名市不动产权第*******号)记载,标的物的土地权利人为茂名市**公司,依法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理取得产权证,产权证号为粤(****)茂名市不动产权第*******号。
(*)土地权利
根据委托方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粤(****)茂名市不动产权第*******号),标的物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茂名市**公司拥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粤(****)茂名市不动产权第*******号),标的物的终止日期为:城镇住宅用地:****-**-**起****-**-**止;其他商服用地:****-**-**起****-**-**止,至估价期日,已使用*.*年,则住宅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年,商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年,故本次评估设定标的物住宅用地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商业用地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年。
(*)他项权利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茂名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受理编号:****************)记载,标的物已设立抵押权,抵押期限:****-**-**至****-**-**,债权数额:*****万元。本次估价未考虑抵押权对估价结果的影响,截至估价时点,除上述抵押权外,估价人员未知悉标的物可能 存在的其他优先于抵押权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实际使用与证载状况分析
标的物已办理产权证,根据上述资料记载及调查了解,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实际该宗地未正式开发使用,为空地。
*、土地利用状况
(*)土地现状:标的物位于电白区高地片区那花小区,土地形状较规则,地基承载力正常,光照充足,水文及地质条件正常。依据现场查勘,现状该宗地未正式开发使用,为空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土地规划利用条件
至估价期日,宗地红线内场地已平整,为空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那花小区*****-**地块规划条件》(茂规条字[****]***号),标的物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以上),用地使用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米。
根据上述规划,结合本项目的具体状况及调查周边类似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根据最有效使用原则,本次估价设定标的物具体指标如下:标的物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为*.*(取上限),计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标的物基底面积为****.**平方米, 建筑密度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详细情况请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竞买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相关竞买政策,以及是否符合竞买条件。竞买人如不符合竞买条件而强行竞得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标的物当前处于未开发使用状态,为空地,是否为闲置土地需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确认,对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以及交付手续等,需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办理,请意向竞买人谨慎竞拍。
*.根据《关于“电白区高地片区那花小区”土地第*次现场勘查情况的说明》相关内容,标的物现已完成超前钻等,其中有*栋楼基础土方完成部分开挖、部分基坑座、部分桩基础、基坑支护以及围蔽,请意向竞买人详见相关。
*.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交付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次更新内容为准。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标的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本院不再统*组织看样,请有意者自行前往)。联系电话:***-***-****、****-********(中瑞信法服)或搜索并访问“中瑞信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日与本院联系。
*、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交易平台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我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中瑞信法服)
****-********(吴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号。
淘宝技术咨询:***-***-****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