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仕嘉花园2-1-513房产
更新时间 | 2024-06-0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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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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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仕嘉花园*-*-***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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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 天津滨海新区 | |||||||
评估机构 |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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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内容 | *、评估值为房地合*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含增值税。 *、本标的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占用、无租赁等情况。 *、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房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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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交通集团滨海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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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张海元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汽车货运(不含化学危险品);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煤炭及有污染性货物)、加工;装卸搬运货物;劳务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货运代理;房地产开发;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运;汽车租赁;房屋租赁;小件寄存;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办公设备销售;道路客运站经营(限分支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建筑材料、化工材料(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危险化学品等除外)、轻工材料、铁矿砂、铁合金、煤炭、木材批发兼*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天津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 | |||||||||
批准单位 |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对滨海公司转让仕嘉花园*号楼-*门-***、*** 房产的批复,津交资【****】**号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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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付清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等相关书面报名材料,并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该项目公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挂牌公告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切风险、责任及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切损失。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燃气、供暖等情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未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没有出现违反保证金扣除条款的情况下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回。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剩余部分支付至项目公示指定银行账户。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本次转让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本次转让房产涉及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在房产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割之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全部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配合,最终权属变更时间以产权单位实际办理变更时间为准。 **、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请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联系项目负责人了解费用具体情况)。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