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北大门广场(停车场)、东大门广场(停车场)出租
更新时间 | 2024-05-2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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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受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联系方式]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北大门广场(停车场)、东大门广场(停车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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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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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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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北大门广场(停车场)、东大门广场(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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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红山森林动物园房产对外招租的批复 》 (宁财资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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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止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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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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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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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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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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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红山动物园北大门广场(停车场)、东大门广场(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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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房产证: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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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其中北大门广场*****㎡,东大门广场****㎡,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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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年代:北大门广场(停车场)****年,东大门广场(停车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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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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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设施:仅限电力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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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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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程度:无 (*)北大门广场(停车场)共有小型泊车位***个,大型泊车位*个;东大门广场(停车场)共有小型泊车位***个。 (*)工作日须免费为协作单位及员工提供***个小型泊车位,节假日(含双休)须免费为员工提供小型泊车位**个。 (*)目前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场地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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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价格及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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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价格(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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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月):**个月 (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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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半年付(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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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押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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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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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低于*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停车场管理相关内容。 (*)意向承租方承租该标的的经营业态仅限于停车场。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停车场(单个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管理经验。(登记时须向出租方提供经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登记时需提供出租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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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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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增长方式:无。 (*)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如遇到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要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场地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停车场收费标准须满足《南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标的实行*级区域计时收费标准,小型车*元/**分钟,大型车*元/**分钟。(*)出租方对承租方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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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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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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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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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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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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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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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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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提供的材料: (*)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登记时系统生成) (*)营业执照(在线调用的不需要提供)。 (*)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出租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原承租户提供)。 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向出租方提供的材料: (*)具有停车场(单个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 (*)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意向承租方在网络登记审核通过后,须在登记期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出租方(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和燕路***号红山动物园北大门经营部,联系人:郎莉莉,联系电话:***********)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加以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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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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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场地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交易双方须在被确认承租资格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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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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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和燕路***号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 联 系 人:郎莉莉 联系电话:***********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区****室、****室 联 系 人:宗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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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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