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决策及批准情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企业名称 | 中远东方(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预披露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号院*号楼*层***-**) | 法定代表人 | 姬新军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类增值电信业务;第*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北京市文资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永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北京中蓝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文资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尚待报请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正式信息披露,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