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
更新时间 | 2024-05-1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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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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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期)工程(项目编号:********************)已发布的文件作如下澄清:
*、现对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期)工程(项目编号:********************)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疑问,答疑如下: *、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电子清标出现“总造价=**元,费用汇总表投标报价=*元,*者相差值=**元”、“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明细合计:投标金额=*,计算金额=**元”、“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清单项明细合计+单价措施项明细合计:投标金额=*,计算金额=**元”、“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合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合计明细合计:投标金额=*,计算金额=**元”,以上问题会导致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金额为*元,但投标总造价金额是正常,以上问题是投标人无法更改的,请问应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建立取费时设置错误所致,但不影响投标人综合报价与结算。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当中,如电子标清标或软件清标出现如问题所述投标金额与计算金额不*致的提示,如“投标金额=*,计算金额=**元”或“总造价=**元,费用汇总表投标报价=*”等,投标人可正常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忽视此提示,正常评标。 *、本项目在****年*月**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为“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期工程”;而在****年*月*日发布的第*次澄清中,把项目名称改为了“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期)工程”。在编制投标工程量清单时,如采用修改过的项目名称,则软件清标会提示有误,请问在编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 答: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工程量清单时,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即“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期工程”为准。在制作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时,应以修改过的项目名称即“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期)工程”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晓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瑾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