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交易公告】宁城县惠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一层房间出...
更新时间 | 2024-05-0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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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惠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综合服务中心*层房间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受宁城县惠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委托,对宁城县智慧泊车及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层部分房间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
本次资产出租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已批准备案,内蒙古达益房地产评估所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内蒙古达益估字[****]第***号。出租人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宁城县惠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统*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刘明星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号***室
标的编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期(年)
| 竞租底价(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值(万元) |
* | 宁城县智慧泊车及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层部分房间 | ***.** | * | ** | * | *.* |
*、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
*、意向承租人应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标的详细情况,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意向承租人*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解租赁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意向承租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宁城县惠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提供的文书确定,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要求
(*)租赁物基本情况
宁城县智慧泊车及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房屋所有权人宁城县惠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不动产权证书号:蒙(****)宁城县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办公用房。本次对外租赁物为*层中的***.**平方米办公室、会议室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位置和面积见示意图)。
(*)租赁要求及租赁期限
租赁要求:要求承租人不得改变出租区域的结构及使用功能,同时需要负责历史文化展区、水吧等公益属性的其余区域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具体位置和面积见示意图)。
租赁期限:*年,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时间为准。
(*)竞租底价及租金支付方式
竞租底价为:**万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在成交之日起**日内缴纳第*年租金后签订合同。后*年租金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应在当年合同生效对应日前**日内*次性交清。
(*)租赁期间其他事宜
*、承租人应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项目及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
*、承租人投入的窗帘、电视、电脑、桌椅等可移动的资产租赁期满承租人不再租赁可以自行带走,不便带走的可作价给下*承租人。其它原有的固定资产、设备等在租赁期满后应完整移交给出租人。
*、租赁物(包括公益属性部分)的维修、维护及水、电、物业、税金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取暖费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需要承担*楼公交办公及餐厅区域的水电费用。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发生*切事故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中断,预交的租金、水电费等不予退还。
*.承租人不能按时交纳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租人补偿对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租人不再承租时,因私自改变结构等原因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双倍赔偿,并负责无偿恢复原状。
*、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并认可出租资产的全部状况和承租条件,自愿承租该资产。
*、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止(银行到帐为准)。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义镇友谊路东、百合街南、高铁站西、站前广场北
联系人:张建波
电 话: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方式;
(*)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
延时竞价周期:***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竞买人操作手册》)。
*、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意向承租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指定以下任意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竞租保证金交纳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个工作日内统*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成交竞买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发生下列情况之*,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
(*)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本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
*、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宁城县哈河大街中段***号)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李阳
电 话:****-*******
发布单位: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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