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管理与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04-0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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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管理与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管理与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管理与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中路***号
成交金额:*佰*拾*万*仟元(*******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管理与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次) 服务范围: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位于金海*路与外环南路交叉口,占地约 **亩,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含两栋办公楼、 餐厅、展厅和地下室、强电配电间,其中 * 楼 * 层,* 楼 * 层。 服务要求:市中心所属建筑物、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包括客房、会议室、展厅、办公室和室内外运动场所、公共区域等负责卫生保洁、 物品配置、设施维护、安全保卫、消防管理、水电管理、电梯管理、园林养护等各项工作以及负责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年*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考核及措施进行对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
注:如与本公告内容不*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刘旭(组长),刘福东,马利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上路 ***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
地 址:宿州市??桥区金海*路与外环南路交叉口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上路 ***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刘工
电 话:***********、****-*******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管理与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管理与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中路***号
成交金额:*佰*拾*万*仟元(*******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物业管理与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次) 服务范围: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位于金海*路与外环南路交叉口,占地约 **亩,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含两栋办公楼、 餐厅、展厅和地下室、强电配电间,其中 * 楼 * 层,* 楼 * 层。 服务要求:市中心所属建筑物、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包括客房、会议室、展厅、办公室和室内外运动场所、公共区域等负责卫生保洁、 物品配置、设施维护、安全保卫、消防管理、水电管理、电梯管理、园林养护等各项工作以及负责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致,可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年*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考核及措施进行对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
注:如与本公告内容不*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刘旭(组长),刘福东,马利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上路 ***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
地 址:宿州市??桥区金海*路与外环南路交叉口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上路 ***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刘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