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什拉牧场:*台装载机(临工*****)和*台饲料塔;善友板牧场:饲料搅拌车。最终交割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及中心不对资产质量、状况等负责。 *本次处置的标的,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受让后可继续使用,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做好现场勘验工作。成交后不得以因设备报废、无法使用等原因取消交易。 *、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 *、标的存放于呼和浩特市什拉牧场、善友板牧场。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李文志 ,电话:***********。 公告中标的资产照片和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本标的车辆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不具备上道路行驶条件。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致。 *、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