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10层1...
更新时间 | 2024-03-2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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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层*,*,*号办公房产的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层*,*,*号办公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土地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本次拍卖以《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为准;
*.标的现已打通重新分割使用,买受人如需对拍卖标的确权分界,应以国家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和测量报告为准。买受人需要恢复原房屋结构的,恢复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恢复房屋结构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未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器具等装饰装修;
*.标的现由“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使用。根据提供的两份《房屋租赁合同》显示:第*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每平米**元;第*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标准:每平米**元,按半年缴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为*****元。租金已支付至****年**月**日。提请竞买人注意!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马经理***********或关注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进行预约。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人或*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标的未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器具等装饰装修。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本院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过户时如需缴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具体税收项目及金额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有意者请自行咨询;
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原产权人全部承担;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与本标的物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马经理***********或关注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进行预约。
附:提供法律文书:
*、(*)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评估报告扫描件》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