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办发〔2017〕4号各乡(镇、场)党委,各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室、局,县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和《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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