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的违章、违法记录由受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 (*)本次转让标的不予办理外迁提档手续,只可在黄山市过户。 (*)车辆存放地点:歙县百花路***号(歙县广播电视台院内)。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联系方式]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联系方式]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以上述确定的标的成交价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且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