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企业采购 > 省道S349束左公路成安临漳界至临漳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18-10-1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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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人近*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 少于投标有效期;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投标人对合 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同*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或*.*.*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 |
*.*.* |
分值构成(总分***分) |
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分 主要人员: **分 业绩: **分 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分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个最高值和*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位*舍*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位小数 |
*.*.* |
不适用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
技术 建议 书 |
**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
**分 |
理解基本准确,得*分; |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分; |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分; |
||||||||
监理工作程序 |
**分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般,得*分; |
||||||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分; |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分 |
分析*般,对难点、重点把握*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分; |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分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般,得*分 |
||||||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分 |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分 |
||||||||
*.*.*(*) |
主要 人员 |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分 |
||
加分 |
*分 |
近*年内(****年*月*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项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分。 |
||||||
*.*.*(*) |
评标价 |
**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其中,*=**;**=*.*;**=*.*;投标价最低得分为*分。 |
|||||
*.*.*(*) |
其他 因素 |
业绩 |
**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分 |
||
类似项目业绩 |
**分 |
近*年内(****年*月*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项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分 |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第*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第*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按本章第*.*.*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
按本章第*.*.*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
按本章第*.*.*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第*个信封开标
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 投标文件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第*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第*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单位或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的原则处理。
*.*评标结果
*.*.*除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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