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分公司宁波博汇化工分布式能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专篇编制服务
采购人拟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汇化工厂区内建设*座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拟投资*.*亿元新建*台*兆瓦的燃气轮机及相关配套设施,拟委托专业团队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专篇编制服务。
*.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合*”或“*证合*”);(*)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合*”或“*证合*”)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人应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要求:*)应答人在近**年(****年*月*日-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项已完成的石油化工行业或电力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须成立时间满*年(含*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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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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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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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