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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第六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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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徽省采购
更新时间 2020-09-30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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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舒城县第*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使用CA锁从*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舒城县第*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运营商或运营商设立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含舒城县外限制投标处罚)以及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披露有效期限内),均可以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应使用CA锁从*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需使用CA锁从*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整;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送达地址: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具体详见当天电子大屏幕)。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须通过**锁投标及下载招标文件,**锁具体办理程序详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办理”。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入库登记并领取**锁,对未及时办理所造成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上无偿下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果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已通过。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在网上以匿名方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的*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作出回复,所有回复内容将在*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公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关于本项目的答疑、补充等内容,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递交已经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接受招标人(采购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开标时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开标现场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年*月至 ****年*月(共*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以授权代表身份递交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形式为以下任*方式:①.社保部门盖鲜章的个人纸质社保缴纳清单;②.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个人纸质社保缴纳清单;③.社保部门官网截图的个人纸质社保缴纳清单。若投标人提供的是②或③形式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在开标现场提供个人账号和密码备查。开标现场未提供社保证明或证明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查验不符的或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不能证明第*条要求的将拒绝投标。

*.*法定代表人以授权代表身份递交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年*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个月份。

*、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投标人处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次修订)舒公管(****)*号文件规定的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

(*)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在开标现场手持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原件(格式详见**),作为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授权委托人应按*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指办〔****〕**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舒城县公安局  

地址:  舒城县*里河路  

联系方式: 王女士,***********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路中段 

联系方式:  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拾万 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账户汇至以下任*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帐、电汇。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户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①: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①:***********************

开户银行②:徽商银行*安舒城支行

账号②:*************************

开户银行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

账号③:***********************

备注:以上*个保证金账户均可使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个账户进行汇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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