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企业采购 > 扬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掺混肥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 | 2020-07-1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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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掺混肥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内容:详见第*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具备本项目生产或经销资格及服务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内任*个月的缴税证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为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号)》,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所投标肥料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提供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 *、售价: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元(人民币),于下载招标文件时缴纳。各投标响应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缴费证明材料同时递交,若不递交,则引起的损失由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点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如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勘察: (*)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扬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方式:*********** 名称:扬中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谷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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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