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企业采购 >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二期B二十六号楼1-301室住房
更新时间 | 2020-04-2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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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关于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商贸房、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住房、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住房
第*次拍卖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商贸房、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住房、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住房
产权人 | 房屋坐落 | 用途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造年代 (年)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 (元/㎡) | 评估总价 (元) |
刘峰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房 | 商业 | 混合 | *-*/* | **** | ***.** | **** | ******* |
陶学芹 |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 | 住宅 | 钢混 | */* | **** | **.** | **** | ****** |
陶学芹 |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 | 住宅 | 钢混 | */* | **** | ***.** | **** | ******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商贸房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住房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住房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估价对象名称及财产范围: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商贸房
⑴估价对象位置:
估价对象位于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房,所在永胜花园*区住宅小区*至为:东临高速公路隔离带用地、南临伊园路、西临虹桥北街、北临奥莱路,地处贺兰县城市土地分等定级Ⅲ级商业用地范围之内,估价对象南临伊园路。
⑵估价范围:
经估价委托人现场指认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位于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套商业用途房地产及其所分摊的*宗国有出让商服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估价委托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内容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并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地产室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资产。
⑶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①房屋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主体是*幢总层数为*层的混合结构商住综合楼,其中*-*层为商业用房,*-*层为住宅用房,南北朝向,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估价对象为该商住综合楼其中*套商业用房,所在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装饰装修状况具体如下:进户门安装双开铝合金框玻璃门,外加装铝合金卷帘门,塑钢窗,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卫生间安装铝合金玻璃门,地面铺防滑地砖,墙面贴*.*米高墙面砖,以上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室内楼梯连通*至*层,踏步面层铺防滑砖,不锈钢钢管栏杆及扶手。
②土地实物状况:
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房地产所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商服用地,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限**.**年。宗地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不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宗地内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通*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天然气及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容积率为现状容积率,估价对象为分摊土地使用权,无具体形状。
⑷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①房屋权益状况:
房屋所有权人 | 刘峰 | ||||||
房屋坐落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房 | ||||||
产权证号 | 贺兰县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房屋 状况 | 房屋性质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
商品房 | 混合 | *-*/* | ***.** | ***.** | 商业 | ||
填发单位 | 贺兰县人民政府 | 登记时间 | ****年**月**日 | ||||
附记 |
| ||||||
产权来源 | 买受商品房 | ||||||
②土地权益状况:
土地使用权人 | 刘峰 | |||||
座 落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花园*区*号楼**号房 | |||||
地 号 | 不详 | 图 号 |
| |||
地类(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等级 | Ⅲ级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不详 | |||
使用权面积 | 不详 | 其中 | 独用面积 | —— ㎡ | ||
分摊面积 | 不详㎡ |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不详 | |||||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不详 | |||||
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 | 国有出让 | |||||
发证机构 | 贺兰县人民政府 | 发证日期 | 不详 | |||
*至 | 估价对象为地上建筑物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在永胜花园*区住宅小区*至为:东临高速公路隔离带用地、南临伊园路、西临虹桥北街、北临奥莱路。 | |||||
历史沿革及来源 | 刘峰以购买商品房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本次估价设定 | 设定为国有出让商服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期为**.**年;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宗地内“*通*平”;设定容积率为现状容积率。 | |||||
③他项权利事项:
至价值时点,根据鉴定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估价对象房地产房屋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均为刘峰单独所有,现出租使用,由于估价委托人未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信息不详,本次估价未考虑该租赁权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该房地产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叶盛信用社,他项权利种类抵押,债权数额为**万元整,登记日期****年**月**日,至价值时点尚未解除抵押权,本次估价未考虑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住房
⑴估价对象位置:
估价对象位于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所在永泰家园*期*区住宅小区*至为:东临宁惠街、南临利民路、西临宁昌街、北临永福花苑住宅小区用地,地处永宁县城市土地分等定级Ⅰ级住宅用地范围之内。
⑵估价范围:
经估价委托人现场指认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位于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及其所分摊的使用权面积**.**平方米的*宗国有出让住宅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估价委托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内容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并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地产室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资产。
⑶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①房屋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主体是*幢总层数为*层的钢混结构单元式住宅楼,南北朝向,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估价对象为该住宅楼其中*套住宅用房,所在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布局为*室*厅*厨*卫。室内装饰装修状况具体如下:估价对象房地产室内尚未进行装饰装修改造,进户门安装防盗门,未安装内门,塑钢窗;室内毛地、毛墙、毛顶,未安装灯具;厨房毛地、毛墙、毛顶,未安装洗涤用具;卫生间毛地、毛墙、毛顶,未安装卫生洁具。
②土地实物状况:
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房地产所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出让终止日期****年**月**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限**.**年。宗地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不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宗地内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通*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天然气及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容积率为现状容积率,估价对象为分摊土地使用权,无具体形状。
⑷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①房屋权益状况:
房屋所有权人 | 陶学芹 | ||||||
房屋坐落 |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 | ||||||
产权证号 | 永房权证永宁字第********号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房屋 状况 | 房屋性质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
商品房 | 钢混 | */* | **.** |
| 住宅 | ||
填发单位 | 永宁县人民政府 | 登记时间 | ****年**月**日 | ||||
附记 |
| ||||||
产权来源 | 买受商品房 | ||||||
②土地权益状况:
土地使用权人 | 陶学芹 | |||||
座 落 |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区**#楼 | |||||
地 号 |
| 图 号 |
| |||
地类(用途) | 住宅用地 | 土地等级 | Ⅰ级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年**月**日 | |||
使用权面积 | **.**㎡ | 其中 | 独用面积 | —— ㎡ | ||
分摊面积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永国用(****)第****号 | |||||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 | |||||
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 | 国有出让 | |||||
发证机构 | 永宁县人民政府 | 发证日期 | ****年**月**日 | |||
*至 | 估价对象为地上建筑物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在永泰家园*期*区住宅小区*至为:东临宁惠街、南临利民路、西临宁昌街、北临永福花苑住宅小区用地。 | |||||
历史沿革及来源 | 陶学芹以购买商品房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本次估价设定 | 设定为国有出让住宅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期为**.**年;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宗地内“*通*平”;设定容积率为现状容积率。 | |||||
③他项权利事项:
至价值时点,根据鉴定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估价对象房地产房屋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均为陶学芹单独所有,现空置;该房地产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叶盛信用社,他项权利种类*般抵押登记,登记日期****年**月**日,至价值时点尚未解除抵押权,本次估价未考虑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住房
⑴估价对象位置:
估价对象位于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所在永泰家园*期*区住宅小区*至为:东临宁惠街、南临利民路、西临宁昌街、北临永福花苑住宅小区用地,地处永宁县城市土地分等定级Ⅰ级住宅用地范围之内。
⑵估价范围:
经估价委托人现场指认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位于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及其所分摊的使用权面积**.**平方米的*宗国有出让住宅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估价委托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内容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并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地产室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资产。
⑶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①房屋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主体是*幢总层数为*层的钢混结构单元式住宅楼,南北朝向,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估价对象为该住宅楼其中*套住宅用房,所在层数为*-*层,复式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层室内布局为*室*厅*厨*卫,*层室内布局为*室*厅*卫。室内装饰装修状况具体如下:估价对象房地产室内尚未进行装饰装修改造,进户门安装防盗门,未安装内门,塑钢窗;室内毛地、毛墙、毛顶,未安装灯具;厨房毛地、毛墙、毛顶,未安装洗涤用具;卫生间毛地、毛墙、毛顶,未安装卫生洁具。
②土地实物状况:
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房地产所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出让终止日期****年**月**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限**.**年。宗地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不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宗地内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通*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天然气及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容积率为现状容积率,估价对象为分摊土地使用权,无具体形状。
⑷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①房屋权益状况:
房屋所有权人 | 陶学芹 | ||||||
房屋坐落 |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期****号楼*-***室 | ||||||
产权证号 | 永房权证永宁字第********号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房屋 状况 | 房屋性质 | 结构 | 所在层数/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
商品房 | 钢混 | */* | ***.** |
| 住宅 | ||
填发单位 | 永宁县人民政府 | 登记时间 | ****年**月**日 | ||||
附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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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来源 | 买受商品房 | ||||||
说明 | 估价对象房地产房屋实际总层数*层,所在层数*-*层,复式结构住宅用房。 | ||||||
②土地权益状况:
土地使用权人 | 陶学芹 | |||||
座 落 | 永宁县杨和镇永泰家园*区**#楼 | |||||
地 号 |
| 图 号 |
| |||
地类(用途) | 住宅用地 | 土地等级 | Ⅰ级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年**月**日 | |||
使用权面积 | **.**㎡ | 其中 | 独用面积 | —— ㎡ | ||
分摊面积 | **.**㎡ |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永国用(****)第****号 | |||||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 | |||||
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 | 国有出让 | |||||
发证机构 | 永宁县人民政府 | 发证日期 | ****年**月**日 | |||
*至 | 估价对象为地上建筑物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在永泰家园*期*区住宅小区*至为:东临宁惠街、南临利民路、西临宁昌街、北临永福花苑住宅小区用地。 | |||||
历史沿革及来源 | 陶学芹以购买商品房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本次估价设定 | 设定为国有出让住宅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期为**.**年;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宗地内“*通*平”;设定容积率为现状容积率。 | |||||
③他项权利事项:
至价值时点,根据鉴定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估价对象房地产房屋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均为陶学芹单独所有,现空置;该房地产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叶盛信用社,他项权利种类*般抵押登记,登记日期****年**月**日,至价值时点尚未解除抵押权,本次估价未考虑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人或*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账号:*****************,开户联行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毁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方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方房估(法)【****】字第**、**、**号的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咨询人:丁雪飞
咨询电话:***********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〇*〇年*月***日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