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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7-11
我办于2020年6月30日组织了学科云数据分析平台购置项目(HSAXC05-20200087)的竞争性磋商工作,磋商现场经专家审核,发现杭州八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航云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塔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异常一致,这些证明文件均非招标办提供的。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的情形。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现对杭州八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航云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塔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将这三家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自通报之日起,在两年内(2020年7月1日-2022年7月1日)拒绝上述三家公司参加华中师范大学招标采购活动,并按有关程序报监督管理部门。
希望各供应商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参与竞争。
特此通报。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