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比比招标采购网 > 曝光台 > 运城市纪委监委端午节前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6-28
近日,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运城市绛县政法委主任科员任和辰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0月,任和辰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借该局警车更换轮胎之机,虚报支出、套取公款1800余元;2017年1月,任和辰工作调整后,仍违规占用原单位公务加油卡,并多次使用该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注燃油,金额共计6600余元。2019年12月,任和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 运城市永济市城东街道富强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曹小峰、副主任张健违规转嫁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问题。2018年12月,曹小峰、张健二人携各自亲属前往海南旅游,并由管理对象某物业项目负责人支出部分旅游费用,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曹小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曹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受到免职处理;张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相关费用。
3.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姚孟监管所原副所长乔娇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乔娇艳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先后多次收受辖区内超市、药店等商户赠送的礼金和购物卡,价值共计1万余元。2020年4月,乔娇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受到免职处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 运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原副所长范利明、锅炉检验科原科长张利龙、压力容器管道检验科原科长张文杰、理化检验科科长展亚东、起重机械检验科科长王永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范利明、张利龙、张文杰、展亚东、王永红等人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借春节、中秋节等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截至2019年,范利明违规收受2.5万元、张利龙收受2.6万元、张文杰收受1万元、展亚东收受1.05万元、王永红收受1.52万元。2020年1月,范利明、张利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张文杰、展亚东、王永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实施处负责人常国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4月,常国强先后两次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组织的宴请,金额共计3300余元。此外,常国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常国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