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比比招标采购网 > 国际视野 > 苏州吴江城管局创新“三项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2020-4-30]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4-30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陈瑜)2019年,苏州市吴江区城管局树立“服务至上、满意城管”工作理念,努力践行区委提出的“两勇一快”,创新建立了城市管理“路长制”、市容环卫责任制、“城警联动”协作制三项长效机制。
今年,该局坚守“让城市更乐居、让生活更美好”的初心,持续推进“三项机制”不断完善,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
“路长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2019年底,吴江区以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行城市管理“路长制”工作模式,以实现城市管理基层自治平台、严管严治。
“路长制”就是实行一路一长,把机制建设和日常履职紧密结合起来,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定期巡检、专项协调、系统治理、常态长效。以解决城市管理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确保城管执法事项全面覆盖、不留空白。
明确全区407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一、二、三级路长,形成“路长制”责任清单。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相关责任单位及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的主要领导担任辖区总路长,其他领导干部分别担任辖区道路的一级路长,各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担任辖区道路的二级路长,分级落实辖区“路长制”工作的开展;各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队员、各片区环卫负责人、网格巡查员为辖区道路的三级路长,负责所领路段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巡查、管理和执法工作。
“路长制”每两月评比一次,设红旗路段10个,黑旗路段5个。对年度内连续2次或累计3次评为黑旗的路段,进行黄牌警告;连续3次或累计4次评为黑旗的路段,撤换三级路长,由区城管委会与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组织提出问责建议,纪检监察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
通过4个月的运行,优化了城市形象,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全区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市容环卫责任制提升环境品质
该区建立的市容环卫责任制,明确了广大商户、企事业单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引导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城市长效管理,提升公共秩序和环境品质。
市容环卫责任制对各自的责任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如:超市、集贸市场、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岸线由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及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对于市容环卫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确定并予告知。
市容环卫责任人按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履行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区内保持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建构筑物立面整洁,店招标牌、广告设置有序。
市容环卫责任人与所在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并接受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镇(区、街道)建立市容环卫责任制商家数据库,完善商家信息,形成一户一档,市容环卫责任书的签订采取一年一签方式实施;对市容环卫责任人违反规定,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且拒不整改的,将其纳入负面清单,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媒体曝光。
各镇(区、街道)还将市容环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路长制”工作评定直接挂勾。一批市容秩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助力文明城市测评名次大幅提升。
“城警联动”协作制提高执法质量
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城管、公安联动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城警联动”),发挥1+1>2的作用,是吴江区城管局又一创新举措。
“城警联动”工作以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处理高效为原则,在五个方面建立联动机制:执法保障机制,力量互援机制,停车管理互助机制,劝导移交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
这一联动协作机制按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要求,加强辖区城管(综合执法)与交警中队、派出所通力合作、高效处置,对违法停车、渣土运输、“僵尸车”、利用交通工具偷倒垃圾等影响道路交通和城市环境的重难点问题,开展联动巡查执法,对城管执法中遇到的抗法、阻碍公务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形成机制顺畅、职责明确、高效运转、保障有力的“城警联动”管理新模式。
该区城管局还与公安局通过适时组织两部门执法人员业务交流会,相互了解对方的执法程序、方式和执法的法律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公安执法经验和培训教官资源,在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技巧、加强自我保护、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收集汇编涉及城管执法保障工作的典型案例,共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群众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意识。
“城警联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道路交通和环境秩序的联动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动互助、优势互补,在更高标准上提升管理合力和执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