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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4-27
为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我办与市建设局共同签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号)。
通知要求,在嘉兴市行政内依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项目(包括设计、施工、EPC、监理、全过程咨询等)启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通知明确各建设单位(代理机构)可将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一种方式,各投标人可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
此举旨在有序推进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全面规范开展招投标领域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奠定基础。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