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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政策解读[2020-4-16]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4-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2月6日印发了《山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9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明确深化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共享,要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2019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方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目前,全省范围内相对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初步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现有序发展。但同时,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仍存在着平台“化学性”整合程度不高、信息数据共享不充分,多头监管与监管缺失并存等一些突出问题,亟须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持续深化平台的整合共享工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20条。

  《实施方案》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我省深化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结合国家总体要求和我省实际,提出到2020年底前,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第二部分为拓展覆盖范围,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包括修订完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一步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健全完善市场化的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机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负面清单、试行平台跨省域合作机制5个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为提高网络化、信息化应用水平,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包括加快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升平台互通互联共享质量、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完善制度规则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现行有效文件目录、规范平台公共服务行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8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部分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包括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5个方面的内容。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主要从注重统筹协调,抓好督促指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要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统筹推进。

  一是统一目录清单,深化拓展平台交易覆盖范围。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凡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都要全部纳入,实现“应纳尽纳”。

  二是统一信息发布,加快构建一体化平台体系。按照“一个平台管交易”要求,加快推进各行政监管部门已建设平台系统的整合共享,高标准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电子化平台体系,搭建我省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一发布载体。

  三是统一信息共享,优化平台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信息资源共享质量,强化平台公共服务功能定位,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和办理水平。

  四是统一交易规则,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实施协同监管,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制度+技术”的新型监管方式。

来源: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