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比比招标采购网 > 行业聚焦 > 荆门市财政局“五明确”试点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2020-4-3]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4-03
近日,荆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市直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市直单位试点启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公开主体。由市直各预算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公开本部门、本系统所有单位的政府采购意向。信息公开的平台为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官网,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在其门户网站与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二是明确公开范围。主要是年度预算执行中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涉密和紧急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除外。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按制定的统一文本内容公开,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要求内容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四是明确公开时限。预算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部门预算批复到各单位后30日内公开。预算执行中的追加项目,在批复采购资金来源的同时由各预算主管单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并以此作为申请追加采购预算的依据。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五是明确公开责任。要求市直预算主管部门履行好公开主体责任,协调推进本部门的意向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将此作为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范围,检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并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