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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比比在行动】沈阳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02-11

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沈阳市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全力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

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符合GB19083-2010)、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医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9)、隔离衣、一次性鞋套。

(二)消毒类用品

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抗菌洗手液、泡腾消毒片、一次性医用消毒巾、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

(三)医疗设备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负压救护车等。

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捐赠前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经确认后再进行捐赠。

物资捐赠联系电话:024-31871591 31871592 31871599

物资捐赠联系人:刘南南 13940015220 李 聪 15940162968

二、接收捐款

(一)在线捐款 汇款请注明“疫情捐款”

(二)通过银行捐款:户名:沈阳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支行 账号:21001380008052520058-0003

(三)通过邮局汇款 收款人:沈阳市红十字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华大厦 邮编:110001 汇款请注明“疫情捐款”

资金捐赠联系电话:024-31871591 31871592 31871599

(四)若有意向直接捐赠给湖北省和武汉市,可以直接和武汉市红十字会联系。

三、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沈阳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说明: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9日